目前線上:
567
人,瀏覽人次:
8254617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01016813A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5月19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40471277A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第4條、第6條、第11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