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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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檢測與服務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

制定依據

1. 個人資料保護法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
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2. 醫師法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 (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3. 醫療法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為促進醫療事業之健全發展,合理分布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品質,保障病
人權益,增進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
4. 醫事檢驗師法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國民經醫事檢驗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者,得
充醫事檢驗師。
前項考試得以檢覈行之;其檢覈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5.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現行法規)
本辦法依醫療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