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依科技設備接收訴訟文書後,應列印並於文書第一頁加蓋機關全 銜之收文章,註明頁數及加蓋騎縫章後,按收文程序辦理。 懲戒法院依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之訴訟文書,得不依前項規定辦理。
一、配合本辦法更改名稱,第一項酌作文字修正。 二、為使法院列印所接收訴訟文書更接近原本,如文書內容有不同顏色, 宜以彩色列印,併此敘明。 三、配合將第二項移列至第七條第三項,爰將第三項移列為第二項,並酌 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