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退伍軍人,指下列人員:
一、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依法退伍除役者。
二、後備軍官、士官、士兵應召服役依法解除召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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