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府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
  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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