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工商展覽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9日

條文關聯

  使用場地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按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繳納場地使用
  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前項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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