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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代理人申請同時代理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審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9日
制定依據
1.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 (現行法規)
第二十二條
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 ,僅得擇一申領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代理人執業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