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15
人,瀏覽人次:
83011713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地區義務動物保護員志願服務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0)北市產業動字第110601 29221號令廢止,並自111年7月30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家畜衛生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動字第10431 486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溯自104年2月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10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0)北市產業動字第110601 29221號令廢止,並自111年7月30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