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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接受委託試驗收費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0)北市捷品字第1003082 8300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其他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9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九捷品字第56421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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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1年8月1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一北市捷品字第 118517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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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7月2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4)北市捷品字第8419326號 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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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8年8月12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88)北市捷品字第882185640 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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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0)北市捷品字第1003082 8300號函廢止
附件下載
附表甲-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材料試驗項目及收費基準表
附表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材料試驗作業所需時間
附圖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品保中心委託試驗作業流程
附表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接受委託試驗申請單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