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6月25日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北高營字第09800076 51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