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32
人,瀏覽人次:
83189770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6月25日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北高營字第09800076 51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6月25日臺北縣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北高營字第09800076 51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