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環衛字第1000044510號函 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環境保護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