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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隆市「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應行注意事項」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基隆市政府基府消壹字第 0980099627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7點
法規體系:
/
基隆市
/
消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基隆市政府基府消壹字第 0980099627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7點
附件下載
附件4-基隆市政府舉發違反災害防救法案件通知書
附件5-基隆市政府舉發違反災害防救法案件罰鍰處分通知書
附件6-基隆市政府違反災害防救法案件強制執行移送書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