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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隆市「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應行注意事項」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基隆市政府基府消壹字第 0980099627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