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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桃園市政府府法申字第1060144899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桃園市政府府法申字第1060144899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件一-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申請書
附件二-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切結書
附件三-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營利行為展售活動資料表
附件四-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收費基準表
附件五-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退還保證金申請書
附件六-桃園市公園場地使用回復原狀照片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