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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市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申報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60178468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建設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60178468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表一-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
附表二-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數量簽證負責表
附表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切結書
附表四-營建剩餘土石方逕為交易切結書
附表五-申請營建剩餘土石方逕為交易建築基地現況說明書

法規異動

訂定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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