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推動行政流程及書表簡化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市稅企字第1090500109號 函修正發布第5點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稅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五、設簡化提案審核小組
    (一)置召集人一名,由副局長擔任。
    (二)置副召集人一名,由主任秘書擔任。
    (三)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企劃服務科科長擔任。
    (四)置審核委員十四人,由財產稅科科長、消費稅及管考科科長、
          資訊科科長、法務科科長、稽核科科長、稅務管理科科長及八
          分局主任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