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建立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 分署辦理代收稅款人員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案件查核規範,防止弊端發生, 確保稅捐收入,爰訂定本作業程序。其重點如下: 一、本作業程序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本作業程序訂定之依據。(第二點) 三、本作業程序之作業期間。(第三點) 四、規範本局派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辦理代收稅款人員及本局稅 務管理科人員之作業程序。(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