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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南工處秘字第102048 6234號函自102年6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日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南工處秘字第100084 9496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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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5月29日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南工處秘字第102048 6234號函自102年6月1日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1-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 年度事務管理(出納管理)查核表
附件2-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 年度事務管理(車輛管理)查核表
附件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 年度事務管理(物品管理)查核表
附件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共工程處 年度事務管理(財產管理)查核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