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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新收收容人入所(含借提、還押)流程 及檢查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4月1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四次所務委員會議通過訂定發 布全文 9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2月6日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法泰所戒字第0920000383號令修 正發布第2點至第6點、第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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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修正發布名稱(原名稱 :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新收收容人入所(含借提、還押)流程及檢 查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3年1月7日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泰訓所戒字第1030800 0050號函自103年1月3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