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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軍法機關移送刑事案件 應行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9月27日法務部法檢字第00398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6月19日法務部法檢字第1070451936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 第7點、第10點,並自107年5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