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78
人,瀏覽人次:
85178517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受理各協勤民力編組申請補助經費執行審核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花蓮縣政府花警保民字第 1020006188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9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保字第 1020188490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9點,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花蓮縣警察局受理各協勤民力申 請補助經費執行審核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保安字第 1030204161號函修正發 布第5點、第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