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專案核定者外,補助款依下列基準表核定: (一)參訪費 (二)基本維持費
八、督導及考核: (一)本項協勤民力經費補助審核工作, 本局將配合每年業務檢查, 至各分局督導考核執行情形,並列入年度業務督導評核項目。 (二)本局或分局協勤民力承辦人對各隊核銷之單據,應嚴加審核,並 督飭各隊按實核銷,如發現對補助款運用成效不佳、未依獎補助 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形,除應繳回該部分之獎補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獎補助案件停止獎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