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編章節條文

第二章   職掌
審查輔導組之職掌如左:
一、各機關申請設置電子計算機之審核事項。
二、各機關使用電子計算機效率之查核事項。
三、各機關應用電子計算機之輔導事項。
四、各機關電子計算機作業設備相互支援之協調事項。
五、全國性應用電子計算機資源能量之調查事項。
六、本中心業務計畫之協調與策訂事項。
七、其他有關審查輔導事項。

分析設計組之職掌如左:
一、各機關應用電子計算機作業系統之支援及執行事項。
二、各項應用作業系統規劃事項。
三、各項應用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
四、各項應用作業之系統分析及設計事項。
五、應用程式之設計、撰寫、測試及維護事項。
六、各項有關文件彙整與建立事項。
七、其他有關電子作業分析設計事項。

研究訓練組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電子計算機系統一般性及專案性之研究發展事項。
二、電子計算機共同性程式之發展事項。
三、本中心電子計算機作業技術規範之編訂、推行、及維護事項。
四、各機關一般業務人員之電子計算機推廣講習,專業人員之基礎及在職
    訓練等事項。
五、本中心專業人員國內外進修在職訓練之策劃擬議事項。
六、圖書資料之管藏、書刊編印事項。
七、其他有關研究訓練事項。

資料處理組之職掌如左:
一、本中心設置電子計算機硬軟體系統之計劃、建立及維護管理事項。
二、關於各機關應用本中心硬軟體系統及設備之支援事項。
三、關於系統工程之支援與諮詢事項。
四、本中心電子計算機系統之操作及安全事項。
五、各項作業處理程式及資料檔之管理事項。
六、週期性作業之處理與相關文件之管理事項。
七、系統工程、機器操作、資料管制有關文件之彙整建立事項。
八、資料登錄、電子計算機作業消耗品之管理。

秘書室之職掌如左:
一、文書部份:
  (一)公文收發繕校事項。
  (二)檔案管理事項。
  (三)本中心一般性業務會議籌備及紀錄事項。
  (四)印信典守事項。
  (五)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二、庶務部份:
  (一)財產與物品購置、點收事項。
  (二)財產管理事項。
  (三)房舍與一般工程及環境管理事項。
  (四)工友管理事項。
  (五)公務車輛調配及管理事項。
  (六)零用金收支及保管事項。
  (七)其他有關庶務事項。
三、出納部份:
  (一)現金、票據之出納、保管事項。
  (二)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四、綜合業務:
  (一)管考業務事項。
  (二)一般行政業務作業程序之彙訂與維護事項。
  (三)不屬各組室職掌文件之處理事項。
  (四)其他事項。

會計室之職掌如左:
一、單位概算、預算、決算之編製事項。
二、預算之執行控制事項。
三、會計簿籍之登記及會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四、支票之會簽付款憑單之繕製、庫存現金、票據證券及銀行存款之查核
    事項。
五、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及一切經費開支之內部審核事項。
六、原始憑證之保管,黏貼及送審事項。
七、對外合約及設定負擔之會簽事項。
八、各種統計資料之蒐集、彙編、會核及管理事項。
九、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事項。
十、有關其他經費收支事項。

人事室之職掌如左:
一、人事管理業務之規劃與改進事項。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敘及俸給之辦理事項。
三、職位歸級之辦理與職位管理事項。
四、職員考績、獎懲之辦理及到職、離職與勤惰管理之紀錄事項。
五、職員退休、資遣及撫卹之辦理事項。
六、職員訓練、進修、考試之擬辦事項。
七、職員公保、福利互助、康樂活動之辦理事項。
八、關於人事資料之蒐集、登記、統計分析及各種人事報表之辦理事項。
九、其他交辦有關人事事項。

人事室(二)之職掌如左:
一、人事查核業務之綜合規劃事項。
二、員工忠誠調查及防諜措施之擬辦事項。
三、政治風氣調查及簽辦事項。
四、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五、員工保防教育之推行事項。
六、人員設施之維護處理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