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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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駐外館處公證事務收費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27日

制定依據

1. 駐外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辦法 中華民國091年12月25日 (現行法規)
  領務人員辦理公證事務應收取費用,其收費基準,由外交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