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颱風期間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實施要 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5日新竹縣政府府消管字第 1030013502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2點(原名稱:新竹縣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實 施要點)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消防類

法規異動

修正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