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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縣政府緊急公務通報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6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 6月13日高雄縣政府府計管字第0950129918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8點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計畫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 6月13日高雄縣政府府計管字第0950129918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8點
附件下載
附件-高雄縣政府緊急公務通報流程圖
附件二之一-高雄縣政府緊急公務訊息通報單
附件二之二-填表參考
附件三之一-高雄縣政府緊急公務執行結果回報單
附件三之二-填表參考範例
附件四-高雄縣政府緊急公務通報測試表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