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水保字第1091545735A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臺南市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 定工作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建設類

法規異動

修正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