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面控制點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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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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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點,分為平面控制點及高程控制點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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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點之分佈,應適合空中三角測量區域平差之要求。其採PAT
-M區域平差方法者,測區內控制點之分佈如左:
一、平面控制點之分佈:沿測區(空中三角區域平差之測區)周圍界線
上或界線附近,每隔約二至四條航攝基線,應測平面控制點一點(
如五千分之一基本圖測圖用像片比例尺定為一萬七千分之一,空中
基線長為一、五六四公尺,則二條基線約為三公里強)。
二、高程控制點之分佈:與航線大致成垂直方向,測區兩端應各測高程
控制一條,測區內部應每隔約五條空中基線各測高程控制一條,高
程控制點並應選在像片左右重疊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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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測量之測區大小,應依空中三角測量區域平差之要求劃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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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點測量之方法如左:
一、平面控制點測量,可根據已知三等及三等以上之三角點,用精密導
線測量或三等三角(三邊)測量方法施測。
二、高程控制點測量,在平緩地區採用直接水準測量,丘陵山地用三角
高程測量,高山地區可用精密氣壓高差儀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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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地面控制點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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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控制點,應選擇像片上目標明顯、固定,容易辨認,適合糾正或立
體測圖之要求者(如道路、田埂、溝渠等交叉處,其交角接近直角者。
),並應避免選在樹下或樹林邊緣處及沙灘河洲尖端容易變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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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控制點,應選擇在像片能夠準確判定該地高程者(如操場中間、晒
谷坪中間、公路中間、明顯之山丘上等、四週較平緩之地)。並應避免
選擇陡坎邊,水溝邊、堤防邊、田坎邊等高低相差顯著之邊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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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像片到實地選點時,須注意地上情況與照像時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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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測之平面及高程控制點,除航空攝影前已在地上舖設空標,像片上能
明確顯示其位置外,應全部用針尖將點位精確刺記在像片上,並在像片
反面繪點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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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點選定後,應即在地上釘立標樁(可用木樁),樁頂中心釘鐵
釘,表示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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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控制點,原則上不必埋石。惟展望良好,可供日後測量使用之點,
可選擇若干點埋設標石,作為永久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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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導線測量時,應自已知之三等或較高等之三角點開始,閉合於已知
之三等或較高等之三角點。每一導線長以不超過三十公里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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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三角測量時,兩方向線間之夾角應大於二十五度,小於一百三十度
。邊長以二至五公里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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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面控制點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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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角觀測,採用一秒讀經緯儀,以方向觀測法為原則,每測站應觀測
三測回,水平角記簿記至秒止。各測回觀測值與平均值之差,不得超過
十秒。每一三角形閉合差,除去球面角超,不得超過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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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角觀測,採用對向觀測為原則,每測站應觀測二測回,垂直角記簿
記至秒止。同日同站各方向之指標差,不得超過二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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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測量,採用光波或電子測距為原則。至少測量兩次,其較差不得超
過一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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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測量,每一測站讀定前後標尺各二次,每一測段往返各測一次。前
後標尺與水準儀距離,應儘量相等,並以八十公尺以內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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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地面控制點計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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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測量之平差,採用精密最小二乘法,自已知點開始,經各測站至另
一已知點,或回歸至原點,其座標及方位角應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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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測量之平差,採用精密最小二乘法。每一水準線,自一已知水準點
開始,經各測點至另一已知點,或回復至原點,其高程應閉合。每測段
間往測與回測之觀測差ˍ
數在規定限度12mmk以內者(K為水準路線長公里數),按路線長度
成正比配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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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點計算,以採用電子計算機計算為原則,計算成果之取用位數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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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平角及方位角數值,記至秒止。
二、垂直角數值,記至秒止。
三、邊長及縱橫座標值,取公尺以下二位數。
四、水準測量之高程值,取公尺以下三位數,間接高程值,取公尺以下
二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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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線測量之誤差限度如左:
一、導線點位置閉合差除以導線長,不得超過五千分之一。
二、導線方位角閉合差,不得超過 5" N(N為測站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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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區之地面控制點測量計算完畢後,應即填寫成果表,繪製展點圖(五
萬分之一),編寫測量經過,連同觀測手簿及計算成果,裝訂成冊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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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測量之檢查重點如左:
一、所測平面控制點及高程控制點之數量,及其分佈情形,應合於空中
三角測量之要求。
二、水平角、垂直角、水準觀測以及距離觀測手簿記載應完整,字跡應
清楚。觀測人員姓名、儀器名稱及編號,觀測日期及天氣等,均應
記載齊全。
三、水平角觀測各測回較差,三角形內角和閉合差,垂直角觀測指標差
,導線方位角閉合差,距離較差,水準測量閉合差等,均不得超過
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六條所定之誤差限度。
四、像片上所刺控制點點位正確,像片反面所繪控制點點位略圖及說明
,均應明確。
五、控制點觀測、計算成果等資料,應記載完整,展點圖應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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